3)第四十六章吃人县令_我是西门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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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么一手以抓叛贼为名进行独霸清河县商铺的事出来,下官也不会想到这种搜罗土地的方法。

  只不过,如果说有反贼,只怕朝廷会派兵前来,界时,还真的不好办,所以,只好以朝廷的旨意为名做事了。

  当然了,这种小伎俩实在不入西门大官人法眼,让西门大官人见笑了。”

  “难道王大人就不怕这些草民上告吗?要知道假传圣旨这罪可不小啊!”

  “上面都打点过了,只要这些草民不去告御状,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。大官人此来,不会只是与在下谈这件事的吧?难道大官人也想分一杯羹?

  咱们可是井水不犯河水,你的事,我不会过问,难道大官人还想过问下官的事吗?这事要是捅出来,对大家谁都没有好处。不知道大官人以为如何?”

  这家伙的话很明显,如果我以此为借口将手伸到沙河县的话,那么他也会将我在清河县搞的事捅出去。

  虽然老子在清河县做的并不太过份,而且也有借口,但是,明眼人一看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了。只不过,这些事牵扯太广,很多人都是挣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,毕竟,做官嘛,谁都不想有什么麻烦事的。

  再说了,我敢这么做,上面如果不打点一下,也不可能事后没有什么后遗症,既然上面打点清楚了,哪个不开眼的想要翻案,那么就要面临着更大的阻力,而且很有可能是以失败而告终。所以,这事才算风平浪静的结束。

  但是,我也不想这事捅出去。毕竟,捅出去了,对谁都不好。

  你还别说,这死肥猪,做官的一套,还真的学的可以啊!我正想要以他假传圣旨这事狠狠的敲他一笔呢,看来,是不可能的了。

  其实,有一个很直接的方式敲这家伙一笔,那就是直接拿着刀架在他脖子上,只不过,这家伙还有用,就这么杀了他,还真的不行。

  所以,我需要用另一个借口来处理这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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