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煜一直把自己当慕家的准上门女婿。
理由有很多,第一,慕家对他太好了,便是亲儿子也没法更好了,他觉得穆家人不该就只是拿他当个看家护院的义子。
第二,慕云嫣太骄纵了,再加上家里一个亲爹一个小叔叔两尊大神,霍明煜觉得天底下没有哪个男人敢娶慕云嫣,他得照顾慕云嫣一辈子。
第三嘛,那就是慕家人太爱慕云嫣了,根本不可能忍受把她嫁出去给别人相夫教子伺候
公婆,他认为慕家肯定是招婿的。
慕家已经位极人臣,完全不需要利用女儿的婚事换取任何利益。只需要那个人对慕云嫣好一辈子,对慕家衷心一辈子就够了。
试问天底下,还有哪个男人比他更适合做慕家的上门女婿?他认为没有。
他对慕家忠心耿耿绝无二心,他了解慕云嫣,包容慕云嫣的一切,他可以做到像他亲爹和小叔叔一样宠爱她纵容她,霍明煜觉得其他男人肯定做不到。
最后一点就是,他爱慕云嫣。
一个自小就把自己当慕家童养的上门女婿的人,深爱着那个从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千金小姐。
他不介意慕云嫣看不到他,他认为慕云嫣就该那般高高在上肆意张扬。
属于那种哪怕慕云嫣把他脸踩在地上,他也会努力放松脸颊,避免肌肉硌了慕云嫣脚的终极痴汉。
可慕云嫣不知道霍明煜是她的痴汉,毕竟霍明煜从来都是毕恭毕敬的,没有任何令她不舒服的痴汉举动。
甚至还一次次面不改色心不跳的,把她从小倌那里接回来,对她的私生活没有任何意见。
在霍明煜的眼里,慕云嫣就是神,神无所不能随心所欲,爱做什么做什么。
而他作为慕云嫣最虔诚的信徒,那就是听她号令指哪儿打哪儿。
只要慕云嫣是开心的,叫霍明煜做什么都行。
不愧是小说里的炮灰配角,真的非常脸谱化。
霍明煜长得很帅,是那种壮汉型男的帅,自幼习武身材贼棒,五官英武不凡,身高快一米九了,两条修长大长腿,身材比例非常完美。
小说里的霍明煜死的挺惨,萧玉衡用计让慕连海兄弟俩连夜进宫之后,齐大将军就带兵围了丞相府。
两万人打三千人,还是围的密不透风瓮中捉鳖的方式。
霍明煜拒不投降负隅顽抗。
按照小说里写的,战斗结束的时候,丞相府前院地上的尸体,已经堆了好几层,最上面那一具满脸凶恶不甘的,就是霍明煜。
断气的时候,他已经被砍掉了一条胳膊一条腿,浑身被箭射成了刺猬。
“他还没有意识到慕家的辉煌将在这一天彻底终结,没有意识到他所效忠的人,不久之后就会在地下与他相见,以更加惨烈的方式。”
小说里对他的结局是这么写的。
……
霍明煜的爱太默默无闻太低调了,他的存在感几乎等于零,特别符合他炮灰舔狗的人设。
十岁以后当我记起小说内容的时候,我才终于意识到家里有这么一号人。
即便如此,也经常是转脸就忘,到后来又习以为常。
他的爱,不会让人有一丁点负担,以至于变得跟他的人一样,明明无处不在,却毫无存在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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