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老三坚定的世界观里,既然热爱就应该做到极致。他不能理解,沈星箩那么热爱音乐,为什么要选择放弃?
沈星箩一愣,看来她在圈子里重新现身的消息已经传开了。
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短袖,听到他问,她把右手竖起来,右手手腕上那个浅浅的疤暴露在阳光下,她笑了笑,“看见我手上这个疤了吗?我几年前手上受了伤,当时伤了手筋,打鼓对我来说强度太大了。”
老三愣了。
他完全不知道还有这件事,沈星箩手上长时间带着一串银色手链,他们没谁会刻意关注沈星箩的手,更不知道还有这样的过往。
他很为沈星箩可惜。
从弹贝斯这么好就能看出来,其他乐队说她当年打鼓打得好不是故意吹捧,可是那么喜欢打鼓的人却因为手受伤不再打鼓,这跟职业运动员跟腱受伤必须退役一样让人遗憾。
老三心里顿觉难过。
沈星箩当时该有多难受?
他还是想再劝说一把。
老三问沈星箩:“那你跟我们弹贝斯好不好?你实力那么强,那么喜欢音乐,就应该被所有人知道啊。”
老三说的是他自己的视角,有实力的人如果隐藏起来,只会让人觉得明珠蒙尘。
可沈星箩打定了主意,几乎就不可能被说动,她笑着摇头,“你们整体都很强,相信你们自己,而且实力强的那么多人,不是每个人都需要上节目被人知道的。”
至少她不想。
老三还想再说话,沈星箩拦住了他,“不用为我觉得可惜,我现在也很开心,如果你们能进入决赛给咱们酒吧带点客流我就更开心了,不然酒吧都快入不敷出了。”
老三嘴动了嘴,把想劝她的话吞了回去。
酒吧开业快三月,生意算是稳步上升,近半个月的流水比上个月整月都高,沈星箩盘账盘得眉开眼笑。
能赚钱怎么都是开心的事,沈星浩需要钱,养着乐队这群人也需要钱。
作为大家长,沈星箩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非常沉重,那么多张嘴等着吃饭,她不好好把酒吧经营好怎么办?
她把总账输入电脑,脑子里不自觉冒出刚刚老三说的话。
明明那么喜欢音乐。
是啊,她明明那么喜欢音乐,从第一天接触架子鼓开始她就被那个节奏感迷住,从没有想过有一天她会离开鼓棒,要不是当年出了意外伤了手,她也不会放下鼓棒。
她还记得当年医生说的话。她的手,在那块玻璃穿过手腕伤了手筋后,医生直接给她判了死刑,手筋断裂,就算是缝合及时,却不能再继续打鼓。
那一年,铺天盖地的绝望全都笼在她身上。
天不遂人愿,她也没有别的办法了。
盘完账,这个月净利润比上个月翻番,虽然不知道是哪路的宣传起了作用,但利润高总是高兴的事。
沈星箩想想,决定去给酒吧全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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