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三章_罪名成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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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物欧少华被歹徒枪杀。“你去弄清楚杀人动机,回头搞个特别报道。”

  苏小鸥得知,犯罪嫌疑人枪杀了欧少华之后携枪潜逃,藏在冲天溪一带的深山老林,利用险恶地势跟刑侦队的人周旋,让他们追捕扑了空。这家伙很猖狂,公安局刚刚接到报案,他最近两天不断袭击路人,闹得瓦屋场附近几个村组人心惶惶。

  苏小鸥得知这位专程到镇上给刑警队报案的汉子名叫欧少鹏,是欧少华的兄长。别看他外表有些木讷,却很精明地背一个大背篓,背篓里塞些烂棉絮,说是用来防弹的。他说刑侦队的人前脚离开,龚传宝后脚就出现在冲天溪一带。

  按照常例,市里的记者下县采访,事先会通报县里,由县宣传部新闻干事陪同去新闻现场采访。这也是一种潜规则。表面上看起来是为了方便工作,毕竟有县里人陪同采访更熟悉情况一些,事实上真正的原因是县里在某些地方做得不够好,感到心虚,或在某些问题上有难言之隐,怕记者单独采访发现端倪,挖出问题新闻。比如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,各县有不同的规定,但是有的县却是死规定一条,即:出现问题一票否决。这样一来,凡出现什么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,下面采取的方法多是一级瞒一级,大事化小小事化了,彻底在内部消化。而这种掩盖的结果往往隐藏着更大的危险系数,作为党的喉舌,宣传部门会时刻牢记着一条真理:那就是隐患固然要排除,但排除的方法不是引爆,而是深埋。作为同一条战线的地方党报记者,当然也懂得这方面的“业务程序”,大多会自觉遵守这种潜规则,轻易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捅马蜂窝。试问,如今有几个人是鼻孔插葱装蒜的大傻瓜?事实上,不少记者早就养成了依赖基层宣传干事的?/acronym习惯,有人陪同,管吃管喝管玩乐,还有人代劳写稿子,多惬意的事啊。记者为“无冕之王”,话语权的灵活运用使他们成为众人仰慕的“见官大三级”的特权人物,没听老百姓怎么说?“一等记者拿红包,二等记者炒股票,三等记者奔商潮,四等记者拉广告,五等记者会上泡,六等记者基层跑……末等记者写报道。”苏小鸥给自己的定位是五等以下的记者。这不是自嘲,而是事实。

  “说吧,我是采访这个案子的记者,你有什么话直接跟我说吧。”

  “哦,怎么回事?你这里可是通往瓦屋场的大路啊。”苏小鸥奇怪地问。

  苏小鸥放开手,但不给他解释,只用手势叫他等一等,说:“我去买包方便面。”

  苏小鸥随她手指看去,是个中年男人的背影。那人脚步匆匆地横过马路,往前走去。苏小鸥来不及谢一声女老板,拔腿就追。喂,等一等。苏小鸥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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