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李泽瀚的情人_蜜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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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落地窗,看都没看方明涵一眼,仿佛身后的尤物只是一具发泄欲望的器物,用完了就随手一丢,都懒得去倾注眼神。

  “怎么这么快就叫人回去?”

  李泽瀚一如既往的冷淡倒也没让方明涵打退堂鼓,多年的相处,她自觉已非常了解这个男人。

  来了就办事,办完事就走,偶尔丢一两个资源过来,会叫助理划账,送别墅送跑车,跟所有包养明星的金主一样,要说唯一有不同,就是最近叫她叫的频了,偶尔一些晚宴也会带她去。

  这可是非同寻常的暗号,一般像她这种小明星,给上位者玩上一两个月是正常的,一两年就有些感情了,养成习惯还热情不减甚至越叫越频,连带着晚宴聚会也一并出席,就预示着差不多能由暗抬明,由副转正了。

  方明涵一直都有做豪门太太的梦,她也一直希望李泽瀚就是满足她这个愿望的人,今天,良辰美景都在,她有想要诱这个男人给自己一个承诺,如果她的直觉没错。

  “你上次说,诺尔玛的衬衣总是穿着不舒服,我托fendy给你问了其他的款,还顺便学了套精油熏衣的步骤,你要不嫌弃,明天的衣服,我帮你选?”

  这已经是十分明显的越矩,方明涵想快速上位成为女主人,李泽瀚怎么会听不出她的弦外之音?

  这段时间,他的确找这个人找的频了一点,也的确每一次都会上床,但这并不意味,他的欲望走向了一个爆发期,或是对这个女人,突然产生了若有似无的暧昧。

  他是因为一个人,一个,让他弟弟魂牵梦萦的人,陶程程,那个送外卖的小孩,有着漂亮的脸蛋,漂亮的眼,胖乎乎的小肚子,和不甚聪明的脑袋瓜。

  按理说,一个卑贱油腻的打工仔,一个不戴套就让他弟拐上床的easyboy,不会这样就撩动他的心弦,可世间的事偏偏就是这么奇怪。

  他忘不了,不是第一次忘不了,而是从公司出来以后,手上滑腻的触感,指腹间若有似无的体香,以及,闭上眼后,男孩被压倒在桌子上,慌乱的眼,和看着他,吓得连话都说不清楚,含在嘴里不停跳动的粉色小舌,都让他上头,喝了烈酒般的上头!

  他不能去找陶程程,他不能去捡自己弟弟用过的破/鞋,他不能把小孩捉到身边来,他前一刻才旗帜鲜明地表达了自己对他的厌恶,再这么做不就是打脸?

  况且,他也不想承认自己有变gay的倾向,三十年来,他一直都是直男,也只对女性的玲珑有兴趣,什么时候,一撮泥鳅样的小肚子就把他勾走了?难不成他有恋肚癖吗?

  李泽瀚不想承认,所以越发疯狂地在方明涵身上测验,这么标致的女明星,无论从身材到气质,都是行内顶尖的,如果跟她在一起都无法使自己完全忘记陶程程给的魔魇,那他也只能接受,归根结底,自己不过是欲望的驱使鬼。

  与其每天想着抓心挠肝,不如爽快点将人搞来,既然伺候他弟弟也是伺,那多加一个哥哥,也没什么差别,只要能确保小孩的身体健康,再把人完完整整地圈起来,无聊时给他兄弟两解解闷也是挺不错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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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涵姐出场啦!桃子以后进军娱乐圈最大的阻碍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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